跳到主要內容區

【電子系畢業課程學分及本校相關畢業門檻規定】

一、電子工程學系課程學分一覽表

系名 通識課程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一般選修 畢業學分數
電子工程學系 30 55 38 5 128
說明:
  • 本學系以「計算機概論」3學分課程抵充共同基礎課程「資訊應用與素養」2學分,另1學分為本系專業必修學分。
  • 選修課程中,本系專業選修至少應修習38學分 (請參閱專業選修課程一覽表)。
  • 本表所列專業選修課程,適用於本學系大學部各學年入學學生。
  • 學生於畢業前至少須修畢兩個學分學程 (其中一個必須為「系統晶片設計」、「通訊」或「智慧物聯網」三個學分學程之一,另一個學分學程不限),取得學分學程證明書,並滿足畢業相關條件後,方可取得學士學位。(102修訂)。
  • 中五學制入學學生,應自通識核心課程或通識選修課程或語文選修課程或一般選修課程或專業選修課程中任選課程補修12學分,畢業學分數為 140 學分。

二、通識課程

本校日間大學部通識課程分三大類(如下表),學生共需修滿 30個通識學分,始具畢業資格。

  • 共同基礎課程:需修滿12學分。
  • 通識核心課程:需修滿10學分,學生需於每學群修習一門課程。
  •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需修滿8學分,學生於每領域至少需修習一門課。
共同基礎課程
(12 學分)
通識核心課程
(10學分)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
(8學分)
國文4學分 文學經典學群2學分 人文與藝術領域
英文4學分 公民素養學群2學分 社會科學領域
英語聽講2學分 多元社會與文化學群2學分 自然科學領域
資訊應用及素養2學分 自我發展學群2學分
體育學分 環境永續學群2學分

* 學生共需修習30個通識學分

課程業務單位 (加退選與課程老師隸屬單位):
  • 共同基礎課程與通識核心課程:人文暨科學教育中心(除英文課程);承辦人:楊小姐,分機7916。
  • 共同基礎課程-英文課程/英文與國際溝通學程:外國語言教育中心;承辦人:薛小姐,分機7901。
  •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通識教育中心;承辦人:黃小姐,分機7979。

三、多元學習認證畢業門檻規定

畢業前應達多元學習認證 100小時(含)以上

領域 服務奉獻 多元成長 專業進取 彈性綜合
標準 至少20小時以上 至少20小時以上 至少20小時以上 40小時
活動類型 *服務學習
◎課程融入式服務
◎結合活動式服務
*志願服務
校內服務
社會服務
◎品德與法治責任
◎合作與團隊精神
◎表達與人際溝通
◎創新與自我學習
◎整合與領導能力
◎包容與多元文化
◎藝術與人文素養
◎務實與敬業態度
◎樂活與身心健康
◎其他活動
◎學術活動
◎學術演講
◎專業研習
服務奉獻、多元成長、專業進取
以上三項領域超過 20 小時皆會成為
彈性綜合時數
職涯發展中心資訊:
  • ※多元學習認證相關辦法及規定請至職涯發展中心「學生多元學習專區」查詢。
  • 位置:體育館二樓。
  • 網址:https://niuosa.niu.edu.tw/files/11-1004-3134.php
  • E-mail:niucss@niu.edu.tw。
  • 連絡電話:(03)9357400 分機7177~7183。
  • ※所有訊息公布於:職涯發展中心之公佈欄(體育館1F、2F)及網路平台。

四、外語能力畢業門檻規定

「國立宜蘭大學學生外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107年修訂)」、「國立宜蘭大學外語畢業門檻各項語文計分標準對照表」,請至語言中心網站下載:http://flec.niu.edu.tw/p03.html

相關問題請洽詢語言中心:薛雅琪助教 電話:9357400分機7901。

  • 第四條:學生需於畢業前參加且通過各項教育部認可之外語能力檢定測驗(對照標準如附件,並得依實際情況調整之),方視為通過外語能力檢定。凡通過上述外語能力檢定考試者,須持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一份至外國語言教育中心辦理登錄,經審查核可後,即符合本校外語能力畢業門檻規定。
  • 第五條:學生於入學年度開學日之前兩年內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以上或其他教育部認可之同級外語能力檢定考試者,得於外國語言教育中心公告申請辦理期間,檢具有效之證明文件向外國語言教育中心申請免測,經審查核可者,即視同符合本校外語能力畢業門檻規定。符合「國立宜蘭大學學生抵免英文課程辦法」所列條件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聽障、視障),得向外國語言教育中心申請免測,其畢業資格不受本辦法之限制。
  • 第六條、第七條 (未通過正式外語能力檢定考試者之替代方案):
    未通過正式外語能力檢定考試者,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通過者視同通過本校外語能力畢業標準:
    1. 得於大二起繳費加修一門外國語言教育中心規劃之零學分二小時英文進修課程,總成績經評定為60分以上者。
    2. 修習「英語與國際溝通學分學程」、「跨領域全英語菁英學分學程」、「教務處認定之全英語授課課程」或由外國語言教育中心所開設的全校語文選修課程,通過至少6學分。
    3. 凡參加校外外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未通過者,檢具校外外語成績證明至外國語言教育中心報名參加校內英文能力檢定測驗(每年6月與12月各辦理1次),校內英文能力檢定通過標準為多益450分(或等同全民英檢中級初試)。

五、體適能畢業門檻規定

  • 檢測項目:1600公尺跑走。
  • 檢測標準:男生:9分鐘(540秒) / 女生:11分鐘30秒(690秒)。
  • 檢測時間:預計下學期校慶週後進行檢測(大約第13週至14週左右)。
  • 未達標準者之替代方案:補測或補修一門體育選修課程。補測通過後,請同學下載通過之體育選修課程成績單,填寫抵免單及附上補測通過之成績單正本,至體育室辦理抵免;若未通過者,則再補修一門體育選修課程。
  • 「國立宜蘭大學提生學生體適能能力實施辦法」請至體育室網站下載:
    http://pe.niu.edu.tw/instpage.php?r=&w=100%&h=800&url=pe.niu.edu.tw/data/PeRules/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