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學系課程學分一覽表
104學年度起–各學制課程學分一覽表(新教務系統),點我連結
(詳細課程資料,請點選連結查閱。)
通識課程 | 專業必修 | 專業選修 | 一般選修 | 畢業學分數 |
30 | 55 | 38 | 5 | 128 |
1.本學系以「計算機概論」3學分課程抵充共同基礎課程「資訊應用與素養」2學分,另1學分為本系專業必修學分。
2.選修課程中,本系專業選修至少應修習38學分。(請參閱專業選修課程ㄧ覽表)。
3.本表所列專業選修課程,適用於本學系大學部各學年入學學生。
4.學生於畢業前至少須修畢兩個學分學程(其中一個必須為「系統晶片設計」、「通訊」或「智慧物聯網」三個學分學程之一,另一個學分學程不限),取得學分學程證明書,並滿足畢業相關條件後,方可取得學士學位。(102修訂)
5.中五學制入學學生,應自通識核心課程或通識選修課程或語文選修課程或一般選修課程或專業選修課程中任選課程補修12學分,畢業學分數為 140 學分。